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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91/2016-00072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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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畜牧、兽医、饲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政策文件;组织实施对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指导全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提出渔…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全系统)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原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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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畜牧、兽医、饲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政策文件;组织实施对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指导全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提出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渔业捕捞、水产品加工流通;指导全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水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承担水产养殖用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指导渔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渔业防灾减灾、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渔政渔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渔业无线电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开展海洋与渔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组织开展海洋环境的监测、监视和评价;编制并实施海洋灾害应急预案;指导海洋监察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海洋重大突发事件;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利用规划;承担海域使用项目的审核、论证评估、海域使用权登记工作;监督实施陆源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承担海洋开发活动、海洋倾废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防治和海洋生态损害的索赔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5年公开的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本级及下属灌南县畜牧兽医站、灌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灌南县渔政监督大队、灌南县动物防疫检疫所。共计 5 家单位。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新安、李集、百禄、田楼、北陈集等5个“五有”乡镇动物防疫检疫所的建设工作。 

2、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职能顺利转化,全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走上正常化轨道;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突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顺利投入运行。 

3、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成效,成佃丰同志被评为全省10名“最美乡村兽医”之一。 

4、积极稳妥地做好400户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5、渔政执法工作取得新突破,12月16日,连云港市内陆渔政执法工作总结会暨电鱼器材集中销毁现场会在我县召开。 

6、沿海100吨级渔政船项目进展顺利。目前,渔政船已交付使用。 

7、加大对内河渔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计投入渔政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渔政执法车450多车次,查处电鱼案件60多起,各类违反捕捞许可证制度和无证捕捞案件10余起,调处渔民生产纠纷6起,收缴电捕鱼器具58套、电拖网8张、电鱼发电机3台,有力维护了我县内陆水域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促进了淡水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8、全县共免疫口蹄疫87万头次;禽流感273万羽次;猪蓝耳病76万头次;猪瘟64万头次;新城疫177万羽次;小反刍兽疫9.1万头次。 

9、规范开展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监管,屠宰检疫开展面、屠宰动物同步检疫率、耳标回收率、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实行“即宰即检”制度,有效保证全县市场生猪产品安全有效供应。查处违法案件11起,罚款3万余元,没收生猪产品688.5公斤。加大宣传,着力监督,做好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杜绝病死畜禽产品流入市场。狠抓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不定期对辖区内屠宰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私宰窝点进行重点整治,加大对制售注水肉、病死猪肉窝点的打击力度,保证全县广大群众的食肉安全。 

10、共计投入渔政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渔政执法车450多车次,查处电鱼案件60多起,各类违反捕捞许可证制度和无证捕捞案件10余起,调处渔民生产纠纷6起,收缴电捕鱼器具58套、电拖网8张、电鱼发电机3台,有力维护了我县内陆水域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促进了淡水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1、2015年共抽检样品数500余个,分6个批次完成,呋喃唑酮代谢物和孔雀石绿检测合格率均为100%。同时,配合省、市渔业环境监测中心搞好无公害基地水质、底质及南美白对虾、淡水鱼类等水产品的抽检工作,合格率均达100%。 

第二部分  2015年度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全系统)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全系统)2015年度收入、支出  8053.32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增加  5467.54  万元,增长  211.45  %。主要原因是我局在2015年度实施部分重大项目,如渔船燃油补贴项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渔政执法船建造等。其中: 

(一)收入总计 8053.32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8053.32   万元,为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  5467.54   万元,增长 211.45   %。主要原因是我局在2015年度实施部分重大项目,如渔船燃油补贴项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渔政执法船建造等。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3.事业收入   0   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  0   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主要为XX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XX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 8053.32   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0.12万元。 

2.农林水支出  7672.75  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控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畜牧渔业技术推广、执法监管、监督等畜牧渔业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456.85   万元,增长  6.33  %。主要原因是实施部分项目建设。 

3.交通运输支出  1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37.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增长37.76%。主要原因是因为近年来国家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对海洋权益保护的重视和监督检查力度的加大。 

5.住房保障支出7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32万元,增长56.0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全系统)本年收入合计 8053.3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53.32 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全系统)本年支出合计 8053.3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43.92  万元,占 17.93  %;项目支出 6609.4   万元,占 82.07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全系统)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8053.32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5467.54  万元,增长211.45%。主要原因是我局在2015年度实施部分重大项目,如渔船燃油补贴项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渔政执法船建造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全系统)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 8053.3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5467.54  万元,增长  211.45 %。主要原因是我局在2015年度实施部分重大项目,如渔船燃油补贴项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渔政执法船建造等。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全系统)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960.05  万元,支出决算为 8053.3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38 %。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在2015年度实施部分重大项目,如渔船燃油补贴项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渔政执法船建造等。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0.12万元。 

(二)农林水支出  7672.75  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控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畜牧渔业技术推广、执法监管、监督等畜牧渔业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456.85   万元,增长  6.33  %。主要原因是实施部分项目建设。 

(三)交通运输支出  1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四)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37.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增长37.76%。主要原因是因为近年来国家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对海洋权益保护的重视和监督检查力度的加大。 

(五)住房保障支出7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32万元,增长56.08%。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长。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全系统)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053.3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38.4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二)公用经费 305.4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全系统)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053.3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467.54  万元,增长  211.45 %。主要原因是实施部分重大项目。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全系统)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420.41万元,支出决算为8053.3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66.9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实施部分项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全系统)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43.9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38.4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305.4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全系统)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2.8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5.35  %;公务接待费支出   18.4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4.6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22.88     万元,完成预算的  50.8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公车私用,减少不必要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渔业安全生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渔船检验等工作。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3  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8.4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88.3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近年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国家海洋权益保护力度加大,各项检查督查工作较多。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招商引资、外省市参观学习、部省市相关部门来灌指导检查工作及本单位各部门加班餐费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309 批次, 3078  人次。 

4.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全系统)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9.56  万元。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2个,参加会议1500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现场会、全市打击电毒炸非法捕鱼现场会、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现场会及参加国家海洋权益保护培训等会议。 

5.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全系统)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14.1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47 %,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6个,组织培训1200人次。主要为培训渔业安全生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海洋权益保护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全系统)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类)_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决算 0 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05.46  万元,比2014年增加34.93 万元,增长  12.91  %。主要原因是:参与接待省市各项检查任务较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势严峻任务繁多及各项事务性支出增加。(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